襄阳晚报讯【记者杨琦 通讯员张军 王欣怡】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盗窃农用机械电机案,严厉打击涉农犯罪,护航春耕。
2025年12月的一个深夜,村民李某(化名)在田间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三轮车。他上前查看时,车上一名男子仓皇逃离,车辆因失控坠入沟内,被李某当场控制。随后,李某发现自家花生摘果机的电线、皮带已被剪断,电机正面临被盗风险。该农机直接关系春耕生产,一旦失窃,将延误农时、造成重大损失。李某立即报警,民警赶赴现场后当场查获剪钳、扳手等作案工具,并将嫌疑人陈某(化名)抓获。
公安机关查明,陈某作案手法熟练,涉嫌多次作案。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针对证据固定、作案次数、赃物去向等关键环节,精准引导侦查取证。最终,陈某供述了多次盗窃犯罪事实。
经查,2024年以来,陈某先后3次在深夜潜入田间,盗窃农用电机8台,变卖后非法获利3000余元。公安机关根据其供述侦破系列盗窃案件,追回部分赃物,最大限度挽回了农户经济损失。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快审快办原则,压缩办案周期,保障春耕生产不受影响。经依法审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该院将持续聚焦春耕备耕与乡村振兴工作,对盗窃农机具、破坏农业生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高质效办理涉农“小案”,将司法保护延伸至田间地头,用“检察蓝”守护“春耕绿”。
《襄阳晚报》(2026年04月21日05版)
编辑:苏焰灵
审核:徐金格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