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记者闵佳 通讯员陈欣】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张集法庭联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村委会诉村民土地腾退纠纷。
2025年6月,张集镇陈楼村委会一处机动地承包期满,原承包户已按规定退出。然而村民胡某(化名)却擅自占据该地块,先后种植玉米、小麦。村委会多次沟通,要求其腾退土地并支付2000余元占用费,胡某却以15年前相关土地被占用、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为由拒绝配合,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村委会遂将胡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胡某对擅自占地事实无异议,但坦言因多年前土地纠纷积怨较深,要求先解决遗留问题再谈腾退。法庭初步调解发现,双方对立情绪明显,若简单判决,难以从根源化解矛盾。
为此,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张集法庭主动联动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启动多元调解机制。
经过多轮“背对背”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村委会同意在占用费上作出让步,胡某也表示愿意配合腾退,并希望当面说明历史遗留问题。法庭随即组织“面对面”协商,多方协同发力,最终达成协议:胡某腾退土地,地上小麦附着物归村委会所有,胡某无需支付占用费;村委会承诺跟进处理其历史遗留问题。在签约现场,胡某当场完成土地及附着物交付。
这起纠纷在多方协同联动下得到圆满化解。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张集法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主动推动力量下沉、矛盾化解,既有效维护了村集体合法权益,又解开了村民多年心结,以柔性司法扎实筑牢了乡村治理根基。
《襄阳晚报》(2026年04月21日06版)
编辑:苏焰灵
审核:徐金格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