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记者张丽 余子威)2025年修订的《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梅玫就本次《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作了解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住新局、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回应了媒体关切。
梅玫介绍,《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9年3月施行以来,在推动文明城市建设、cc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的部分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
《条例》共五章、四十四条,主要的修改内容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理顺体制机制,完善部门职责。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明确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了部门职责,优化了乡镇(街道)的基层治理职能,确保执法协同更顺畅。
倡导卫生习惯,完善公共环境卫生规范。结合当前实际,增设了倡导性条款,鼓励市民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呼吸道疾病时自觉佩戴口罩。同时,强化控烟管理,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落实精准施治要求,将“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修改为“不违反规定焚烧垃圾、秸秆等产生污染的物质”,使规定更具科学性。
聚焦生命安全,规范文明出行。规范驾驶行为,新增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规范了出租车、网约车的文明载客行为;压实了公共交通运营单位的责任,要求他们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交通培训;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新增了“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并设置相应罚则。
净化网络空间,细化文明上网规范。《条例》将文明上网内容单列,细化公民在使用网络时应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特别强调了互联网群组、平台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必须履行管理责任。同时,明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依法科学管理,优化文明养犬规定。结合动物防疫法,《条例》明确了犬只狂犬病免疫应到“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免疫点”进行。在法律责任方面,删除了与上位法重复的处罚条款,仅保留对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兜底性规定。
整治施工乱象,加强工地围挡管理。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围挡一围了之”“长期围而不建”等问题,《条例》增加规定: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围挡,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延长围挡时间或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并要保证围挡整洁、字迹清晰。
此外,严格遵循不重复上位法立法原则,对原有重复、冗余罚则进行删减、修改,对部分条款内容进行文字优化、顺序调整、内容整合,进一步提升《条例》的严谨性、规范性与适用性。

4月24日,《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襄阳融媒体中心举行。记者 杨东 摄
《襄阳日报》(2026年04月25日02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刘靓 终审: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