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

畅通装修噪声污染反映渠道

2026-04-25 09:10:36 来源: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记者张丽 余子威)午间或夜间室内装修噪声污染问题,令周边居民烦恼不已。4月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城管委副主任刘锴介绍,《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劝阻其工作或者营业场所内的不文明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报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协助取证。

结合室内装修噪声防治工作实际,为妥善维护邻里关系与居民权益,发现午间或夜间室内装修噪声污染行为后,应当首先向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向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反映;涉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其后勤管理部门反映。

经物业、街道、社区或相关单位劝阻、制止后拒不改正的,可通过政府12345热线、城管进社区工作室、市城管委投诉电话(3222583)进行举报投诉,由属地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反规定,午间或夜间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有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可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襄阳日报》(2026年04月25日02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刘靓 终审: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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