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庄和平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孙同江、刘凌斌、焦阳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任命曹芮闽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任命刘攀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五、免去杨建新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襄阳日报》(2026年04月29日02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黄金丽 终审: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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