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生灵有了法治靠山

——保康县检察院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纪实

2026-05-19 10:50:36 来源:襄阳晚报

□记者杨琦 通讯员王楠

春末夏初,荆山腹地,金雕振翅掠过云海,中华斑羚踏溪穿行,猕猴在林间嬉戏腾跃,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在保康县的山野间徐徐铺展。保康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森林覆盖率超过84%,是众多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家园。

2026年5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满3周年。3年来,保康县检察院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协同为抓手,深耕生态检察履职,挂牌成立整合“四大检察”职能的“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统筹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实现从个案化解到系统治理、从司法护航到生态修复的转变,交出野生动物保护与民生保障协同共进的检察答卷。

从两难到双赢,

以法治温度守护民生期盼

倒伏的秸秆、散落的玉米棒,是检察官在村民张某某田间看到的景象。2022年,保康县发布通告,明确全县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为守护庄稼收成,张某某在田间布设捕兽夹,因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猎,涉嫌非法狩猎罪。

考虑到村民护粮的朴素诉求,若简单一诉了之,易激化矛盾。检察官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会。综合考量张某某猎获物数量少、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得到群众一致认可。

该院梳理近3年36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发现,超四成涉案人员为普通农民,多因防范野生动物损毁庄稼无奈触犯法律。根源在于基层防控能力薄弱、缺乏应急处置力量、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缺位。村民陷入“护粮难、狩猎违法”的两难困境。

找准症结,靶向施策。保康县检察院统筹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动行政机关、人大监督多方力量,打出系统治理组合拳:针对案件高发乡镇监管漏洞,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补齐基层宣传、联防联控短板;推动县级主管部门探索分层分区禁猎管理,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深化“人大+检察”监督模式,将综合防控、政府补偿等建议纳入专项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2025年11月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落地以来,该县已为12名村民理赔 20582元。当地同步组建专业护青队,在野猪高频活动区域布设20余处电子围栏,既守住群众“粮袋子”,也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双赢。

刑事+公益,

以综合履职斩断犯罪黑链

静谧山林中,野生猕猴自在穿梭,却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的黑色利益链条觊觎生灵。2024年12月至 2025年2月,王某某、马某某等人为牟取暴利,从外省收购野生猕猴,计划跨省贩卖,途经保康时被当场查获,11 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脱离囚笼。办案检察官回忆,猕猴被禁锢在狭小铁笼里,有的爪子被铁丝勒伤,有的蜷缩发抖,令人痛心。

针对跨省作案、链条化犯罪特点,该院依托“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实行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一方面深挖猎捕、收购、运输全链条证据,精准锁定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破坏生态者承担修复责任。

法庭上,检察官指出,猕猴是生态链关键物种,非法交易不仅残害野生动物,还破坏生态平衡。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意见,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5名被告人七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令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4万余元。

案件办结后,该院持续开展生态普法,深入社区、学校宣讲,传递破坏生态必受严惩的法治理念。

经专业救护,猕猴康复后重返山林。

从治罪到治理,

一体推进筑牢生态屏障

打击犯罪是治标,培育法治意识是治本。保康县检察院创新“生态修复+”共建模式,打通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2024年8月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天,该院联合湖北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成县域首家野生动植物生态修复基地。

五道峡保护区总面积31.3万亩,是鄂西北原生天然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富集,适宜开展生态修复。基地配套观察室、药品室,配备专业救护人员,承担野生动物收容、救治、野化训练、放生等职能,已成功救助灰林鸮、凤头鹰等保护动物,助力受伤生灵回归自然。

该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公开听证、庭审现场搬进乡村,开展沉浸式普法;联合林业部门组建普法专班,走进乡镇开展座谈、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破除群众“靠山打猎”的陈旧观念。

近3年,该院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38件,行政公益诉讼 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覆盖全县11个乡镇。一串串数据背后,是跨省非法利益链条被斩断,是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更是“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检察实效。

时序更替,法治护航;生态向好,步履不停。3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荆楚大地落地生根。保康县检察院以法治守护生态底色,以履职回应群众期盼,以担当护航绿色发展,实现野生动物保护、民生保障、生态修复协同推进。

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专设野生动物保护章节,为生态检察工作提供法治指引。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立足新起点,保康县检察院将深耕生态检察主业,破解野生动物保护难点堵点,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筑牢生物多样性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资料图片

《襄阳晚报》(2026年05月19日06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黄金丽 终审:金成岑


编辑:张紫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