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郭雪 徐天伦)6月1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截止日期临近,这件关乎企业信用和合规经营的大事,请广大经营主体千万别忘了。
年报公示主体是指凡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报送年报。年报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未按时报送年报,会有什么后果?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人蔡心苑告诉记者,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蔡心苑还提醒,企业公示信息如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进行处理;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假扮市场监管人员收费代办、发送虚假逾期催报短信、要求扫码支付“年报服务费”的均是诈骗行为,请各位企业经营者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谨防诈骗。
《襄阳日报》(2026年06月11日04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杨羽航 终审:职战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