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记者吴芳 通讯员李丹 王步乾 实习生李璨)7月20日,市生态环境系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辅导培训,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海嵩作专题授课。本次培训覆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学,旨在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精神与核心要义,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襄阳落地实施。
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由此进入法典化时代。
陈海嵩以《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定位与重点问题》为题,结合其全程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实践经历,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法典“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五编的体系逻辑,重点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创新。
据悉,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曾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阶段广泛征集并报送意见建议,为立法贡献了地方智慧。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江希望大家深学细悟,将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履职“工具箱”,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中靠前服务,引导企业绿色转型,为襄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襄阳日报》(2026年07月22日02版)
编辑:李培(见习) 张紫悦
审核:徐金格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