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容

新增契税、车位费、物业费、维修金、装修款五项提取

2026-08-04 09:07:18 来源: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韩松)8月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经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审议同意,自2026年8月1日起,我市在原来提取情形基础上,新增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新增五项提取分别是:

购房契税提取。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拍卖住房等)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2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购买同一小区车库(位)提取。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与自住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的,自取得车库(位)购置发票之日起2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车库(位)购置发票总价,同一车库(位)限提取一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缴存人及配偶缴纳其名下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自取得缴纳凭证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缴纳金额,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物业费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襄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每年可就家庭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实际支出,且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4000元。

装修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该住房装修,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的标准计算,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装修费用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每户缴存人家庭仅可就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上述五项提取。上述五项提取的申请时间,自符合相应提取条件之日起计算,至申请之日止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期限。以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依法依规追回提取资金,记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与流动性充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当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85%时,暂停办理上述五项提取。

原有8项提取情形保持不变。

《襄阳日报》(2026年08月04日03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刘靓 终审: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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