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记者杨琦 通讯员杨齐鑫 廖建山】朋友圈满屏股票涨停截图、精致黄金首饰、各地旅行打卡记录,搭配直播间大额打赏记录,无业男子陈某刻意打造“证券公司操盘手”虚假人设,实施连环诈骗。半年多时间内,陈某骗取7名受害人钱款共计130余万元。7月16日,经襄阳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2025年5月,陈某结识被害人胡某,谎称自己是专业证券操盘手,炒股几乎不会亏损。为获取对方信任,陈某频繁在朋友圈发布股票涨停截图,依靠清一色的盈利记录,塑造“民间股神”形象。没有炒股经验的胡某对此深信不疑,向陈某转账20万余元,委托其代为炒股。
陈某收到钱款后并未开展任何证券投资,全部资金均用于个人挥霍,购置黄金首饰、高档手机,频繁外出旅游,在直播间大额打赏主播。每次消费后,陈某拍摄照片、交易截图发布至朋友圈,营造财富自由、炒股稳赚的假象。胡某彻底放下防备追加投资,还将这名所谓“股神”介绍给同样缺乏投资经验的同乡周某,周某随后也投入大额资金。
为稳住受害人,陈某前期少量返还资金充当“分红”,巩固虚假人设。此后他重复相同作案方式,先后骗取7名受害人钱财。2026年2月,多名受害人察觉被骗后相继报警,陈某连环诈骗行径败露。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案件承办检察官核查确认,陈某名下无真实证券交易账户。其手机内装有模拟炒股软件,界面和正规炒股平台相仿,交易、资金均为模拟数据。陈某利用软件截取当日涨停股票截图,伪造个人实盘盈利记录。几名受害人缺乏投资常识,仅凭截图轻信陈某,转账委托其代为炒股,最终遭受财产损失。
6月23日,襄阳高新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投资理财应当选择具备正规资质的合法机构与渠道,切勿轻信朋友圈虚假盈利截图、高端人设以及他人代为炒股的话术。凡是要求向私人账户转账操作的投资项目,多为诈骗陷阱。市民发现投资异常要及时止损,留存证据报警,不要轻信所谓投资捷径,避免财产受损。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襄阳晚报》(2026年08月11日06版)
编辑:刘梦灵
审核:罗安 终审:袁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