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记者陈莉莉 通讯员蒋红波 沈妮莎)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明确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为切实守护群众安静宜居环境,8月15日起,樊城区公安分局警务平台大队紧盯违法高发时段、重点路段,集中警力开展车辆非法改装、追逐竞驶、噪声扰民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针对辖区夜间摩托车轰鸣扰民突出问题,大队科学调配巡防警力,采取动态巡逻与定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重点商圈、居民区周边路面管控力度,重点排查排气管改装、拆除消声器等问题车辆,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8月16日晚,民警在风华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驶时发动机轰鸣刺耳,疑似非法改装车辆。民警立即上前拦停核查、固定相关证据,依规将该车移交交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樊城区公安分局警务平台大队将持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常态化整治“飙车炸街”扰民乱象,紧盯重点区域开展巡逻盘查,坚持执法查处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从严整治车辆非法改装、竞速轰鸣等扰民违法行为,切实还市民安宁舒适的生活环境。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私自改装车辆排气装置,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襄阳日报》(2026年08月18日05版)
编辑:曾昱
审核:黄金丽 终审:金成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