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公共场所(停车场)扫码交费页面广告发布行为

弹窗广告应确保一眼可见、一键关闭

2026-08-19 09:09:27 来源: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郭雪)8月1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场所(停车场)扫码交费页面广告发布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于近日向全市各公共场所管理者作出提醒,要求务必遵守下列有关要求:

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通过扫码交费页面弹窗等形式发布广告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关闭标志应位置突出、大小适中、色彩对比鲜明,确保消费者一眼可见、一键关闭。

严禁出现下列违规行为:(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四)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五)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要主动配合核对下级链接内容。广告中如果含有网址链接、二维码等跳转入口的,经营单位应当全面核查广告前端展示信息与跳转后落地页面内容一致性,确保跳转页面内容真实、合法,与前端广告展示内容保持匹配。不得出现跳转后变更交易主体、调整商品规格、篡改服务承诺等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要主动配合禁止虚假诱导点击。不得以虚假的“优惠券”“红包福利”“停车补贴”“交费立减”等奖励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点击、浏览广告。广告中的优惠、补贴、奖励权益应当真实可兑现,适用条件、使用期限、领取门槛、数量限制等限制性规则必须清晰、完整地公示,不得设置苛刻、隐形门槛变相阻碍消费者享受权益。

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要主动承担场所管理责任。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公共场所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扫码交费系统及广告发布行为的日常管理,一经发现虚假、违法广告,须及时予以制止。对消费者反映的扫码交费广告问题及时回应、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消费纠纷。

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要主动配合畅通公众投诉渠道。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主动协同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关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公众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要对照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规问题立行立改,对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消费者如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公共场所(停车场)扫码交费页面弹窗广告的监管,对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襄阳日报》(2026年08月19日04版)

编辑:李培

审核:刘靓 终审:李云飞

编辑: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