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借款起纠葛 司法调解化矛盾

法官提醒:金钱往来注重留痕

2026-08-25 10:15:51 来源:襄阳晚报

襄阳晚报讯【记者闵佳 通讯员刘佳琪】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经济往来较多,一旦感情破裂,很容易因金钱往来产生纠纷。近日,保康县法院黄堡法庭调解办结一起恋爱期间借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秦先生与被告蒋女士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交往期间,蒋女士以资金周转、生活开销等为由,陆续通过微信向秦先生借钱,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累计共计3万元。正值热恋阶段,出于信任,秦先生未要求蒋女士出具借条,所有款项均为微信转账。二人后续因故分手,秦先生多次向蒋女士催要借款,蒋女士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秦先生一纸诉状将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蒋女士偿还借款。

考虑到本案属于恋爱交往引发的经济纠纷,双方曾有感情基础,且涉案标的金额不大,案件承办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经法官耐心协调,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自愿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情侣相处时,也要理性对待金钱往来。恋爱期间借钱应当“先小人后君子”,涉及较大金额款项,尽量出具书面借条,写清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内容,切莫碍于情面而留下隐患。同时注意留存证据,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可留痕方式支付,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妥善保存聊天记录、录音等相关证据,以备维权使用。对于明显超出日常恋爱开销的大额转账,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法院通常会认定为借款。情侣之间经济往来要量力而行,别因金钱让爱情“变了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襄阳晚报》(2026年08月25日06版)

编辑:李培

审核:徐金格 终审:李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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