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记者闵佳 通讯员王建业】日常生活中,邻里、亲戚之间因帮忙受伤后,双方私下协商赔偿,大多依靠手写收条、现金交付。一旦时隔几年、字迹模糊、关键当事人去世,遇到不具备笔迹鉴定条件的情况,旧收条就容易引发纠纷。缺少司法鉴定意见,法院还能不能查清事实?近日,谷城县法院审结一起帮工损害赔偿纠纷,依靠间接证据链还原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判。
2022年,谷城县村民张三帮李四搬运建材时意外受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李四主动垫付全部医疗费,双方私下协商赔偿事宜。后双方矛盾激化,张三诉至法院,要求李四赔偿各项损失20万余元。
庭审中,李四拿出一张3年前的手写收条,称早已赔付现金8万元,款项由张三母亲收取。可这张收条争议极大:张三声称母亲目不识丁、不会写字,签名是伪造的。因张三母亲已经离世,缺少比对样本,无法对笔迹和指纹进行司法鉴定。
案件承办法官结合生活经验与多项客观事实综合审查:李四在付款的前3天,确实收到8万元购房现金定金,资金取得时间、金额与案涉赔偿款高度吻合,能够证明李四具备现金支付能力;当时在场人员陈述了旁人代写收条、张三母亲摹写小名、沾水捺印的全过程,符合当地民间和解习惯;收条字迹、纸张老化痕迹,也与形成时间特征相符。反观原告仅有口头否认,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推翻现有证据,该抗辩不足以否定收条效力。综合全案间接证据,法院认定8万元赔偿款已实际给付,予以抵扣赔偿总额,结合双方过错,判决李四另行赔偿张三3万元。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襄阳晚报》(2026年09月08日06版)
编辑:刘梦灵
审核:刘靓 终审: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