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庭审履职 强化复盘研判

——省检察院赴老河口市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2026-09-09 10:14:27 来源:襄阳日报

记者 姜雁冰 通讯员 刘登辉

600余万元税收损失、案件涉及数十家公司——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案件,牵出千头万绪。业务往来真假混同,被告人拒不认罪,公诉人如何拨开迷雾、精准指控?

近日,湖北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王磊一行赴老河口市,对一起涉税犯罪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襄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东,武汉、荆州、荆门、十堰、随州、孝感、鄂州等地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

抽丝剥茧:于交锋处亮剑

当日庭审,控辩双方交锋激烈。面对两名被告人始终坚持无罪辩解、全盘否定主观犯罪故意,公诉团队沉着冷静,从容应战,精准把控庭审节奏。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托多媒体示证系统对证据科学分类,论证层层递进,并通过可视化资金流向图,直观还原了犯罪链路。农产品收购发票实行“自开自抵”制度,本是扶持农业、减轻农民税负的惠农政策,在本案中却沦为被告人牟利工具。大量看似合规的“收购”背后,是并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链条。

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涉案公司是否存在真实货物交易、两名被告人是否具有主观明知等焦点问题展开多轮辩论。公诉人结合证人证言、审计报告、记账凭证等在案证据,详细论述了两名被告人在明知与下游公司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向受票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利,有力回应了辩护人的意见。

“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直接造成国家税款损失600余万元,更破坏了增值税‘环环抵扣、层层征税’的制度根基,严重侵蚀国家税基。”公诉人同步开展法庭教育,深刻剖析虚开发票类犯罪对国家财税安全、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合规经营的严重危害,划清涉税违法犯罪的法律红线。

整个庭审历时数小时,对抗强度高。公诉人以充分的准备、从容的应对和精准的指控,充分实现了办理涉税疑难复杂案件的多重办案效果。该案将择期宣判。

辣味复盘:于细微处精进

庭审结束后的专题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案件办理、文书制作、庭审表现等方面开展深入评议。这场评议并非泛泛而谈,而是直面问题,辣味十足。

“这场庭审就是一堂面向社会的法治公开课,也是省检察院组织听庭评议的价值所在。这一次出庭评议,既锤炼了公诉人出庭履职的专业能力,也检验了‘谁执法谁普法’有没有落到实处。建议检察机关将优秀的庭审片段做成代表普法参考包,让一次庭审的法治增量发展成一方群众的规则意识。”省人大代表蔡以右说道。

“希望检察机关一方面能够持续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庭审细节,丰富说理维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能够持续深化以案促治,以案促宣,常态化开展公开庭审活动,延伸司法办案的社会效果。”老河口市政协委员、老河口市委党校干部麻偲颖建议。

人民监督员王冰对公诉团队的专业表现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案案情复杂,证据庞杂,办理难度大,三名公诉人吃透了案情,庭审表现游刃有余,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风范。

提质增效:于知行处合一

“这起案件的庭审对抗性强,文书制作规范,庭审准备扎实充分,举证条理清晰,答辩逻辑严谨,说理十分透彻。整场庭审非常值得我们观摩学习。”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出庭经验和庭审情况,围绕案件定性、文书制作、法庭讯问要点等方面开展精准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

徐东指出,庭审能力是公诉人的基本能力,此次评议暴露出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精细化办案水平不足、庭审应变能力待提升、评查促改机制待完善等问题,为全市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工作提质增效指明了路径。全市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以评促改和精品案件培育,切实提升实战能力。

王磊在总结时指出,该案很有挑战性,也很有价值,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准备充分、表现沉稳,充分展现了检察履职风貌。同时,王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质证和辩论环节还需要加强,应当聚焦争议焦点强化示证,提升指控的精准度和说服力;二是要精准把握讯问要点,着力厘清事实脉络,让旁听人员全面清晰地了解案件事实全貌;三是要加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坚持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保证办案效果;四是要持续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活动,锤炼公诉人出庭应诉本领,不断提升经济犯罪检察办案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次听庭评议,既是对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的“实战检阅”,也是对涉税复杂案件办理质效的“集中会诊”。从庭审现场的精准指控,到评议环节的辣味复盘,再到总结提升的方向明确——这场高对抗性庭审背后,是检察机关以听庭评议为抓手、以办案质效为核心的法治担当,更是守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以个案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生动实践。

《襄阳日报》(2026年09月09日06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徐金格 终审:袁政

编辑:胡丽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