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襄阳市反馈固体废物省级专项督察情况

2026-09-10 08:41:46 来源:襄阳日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26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对襄阳市开展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9月9日向襄阳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通报督察报告,市政府副市长杨克万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襄阳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固体废物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襄阳市紧扣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和襄阳都市圈建设目标,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重点任务,融入产业转型和城乡建设全局。2023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项会议累计40余次,研究畜禽粪污、秸秆、磷石膏等治理难题。

聚焦五大领域,系统推进治理。工业固废治理提质增效,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42家、省级绿色工厂71家,危险废物处置产业集群逐步完善。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域覆盖,市区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00%,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5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出台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与方案,建成资源化利用场所8处。农业固废治理基础较好,开展畜禽粪污专项整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构建县乡村三级回收网络。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逐步规范,强化回收网点动态监管,推进“限塑”行动,源头减量取得实效。

强化要素保障,筑牢治理支撑。2023年以来,市本级投入、争取专项资金4.2亿元,重点支持“无废城市”建设以及历史遗留无主磷石膏库整治。落实绿色采购、税收减免、用地与电价优惠等政策,依托国土空间规划预留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用地,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襄阳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成立配合督察工作专班,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督察期间,共收到100件来电来信举报,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

襄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部分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悟不够深入,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视不够。有关部门协同共治的合力尚未形成,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不健全。部分地区和部门将固体废物治理视为突击性任务,系统施治、长效管控思维欠缺。

有关部门持续认真履职、主动谋划、靠前治理的担当不足。磷石膏、畜禽粪污、秸秆等固体废物统计数据失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未编制建筑垃圾规划问题,验收销号时各县(市)规划普遍缺失。第二轮省级督察指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问题未整改到位却通过验收。

二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治理短板突出。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核准审查把关不严。全市已核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中有17个未取得属地和相关部门意见仍通过核准。部分已核准场所无挡墙,无排水、抑尘、复垦绿化等措施,环境和安全隐患突出。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质效较低。全市已建成8个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能力约530万吨,但2025年实际处置量不足设计产能的9%,大部分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

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普遍存在。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基层执法监管不严,城乡接合部、闲置空地、偏僻道路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现象多发。督察期间交办相关问题线索110余条。部分地方存在垃圾侵占河道滩涂、林地农田等生态敏感区问题。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不到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炉渣处置设施长期未投入使用。厨余和大件垃圾处理项目运行负荷普遍较低。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有漏洞,还存在风险隐患。2026年飞灰填埋减量化目标完成难度大。有的企业露天堆放大量飞灰,环境隐患突出。

三是畜禽粪污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亟须加强。粪污治理设施管护有差距。襄阳市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200余家,污染防治设施严重老化、养护不到位等问题多发。部分规划的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置设施未建成或不能正常运行。

粪污还田方式不规范。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作业指导不够,部分养殖场采取漫灌方式过度还田,导致粪肥积聚形成污水坑并溢流,污染周边环境。

日常监管执法能力薄弱。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匮乏,难以对养殖污染排放实时管控,尤其对规模以下养殖户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污水直排、异味扰民等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

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短板。近年来,襄阳市秸秆露天焚烧污染事件频发,暴露出秸秆综合利用仍存在收割和离田管理不到位、源头底数不清、收储能力不足、市场主体培育不够等深层次问题。

四是督察发现的其他问题。磷石膏堆场整治进展缓慢。襄阳市部分已停用和历史遗留无主磷石膏堆场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急需整治。部分磷化工企业将磷石膏制成水泥缓凝剂后再次堆存在磷石膏库中,违反磷石膏库管理规定。

汽车拆解行业监管不到位。有的企业无资质违规拆解,无管理台账、无转移联单。有的企业未按作业规范开展拆解,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车辆报废与拆解环节存在监管漏洞。

废品回收行业监管缺位。回收网点布局缺乏统筹规划,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存在盲区,部分站点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作业简单粗放,造成环境污染。

污泥处置监管机制不完善。个别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主体责任虚化,违反“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有的企业管理粗放,新进污泥露天晾晒,恶臭明显。有的泵站管网污泥处理设施建成后长期未投入正式运行。

重金属污染防治存在风险隐患。抽查6家重金属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未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危废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督察要求,襄阳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固体废物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专项督察为契机,聚焦磷石膏、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畜禽粪污与秸秆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及汽车拆解等领域,健全全链条管控机制,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从突击式整治向源头减量、分类管控、循环利用、末端处置的系统治理转变,为建设美丽襄阳夯实绿色根基。

督察强调,襄阳市应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抓实督察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进行移交。

《襄阳日报》(2026年09月10日01版)

编辑:李培

审核:杨羽航 终审:职战新

编辑: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