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张博璇 郝博搏】通过观察住户家中灯光变化踩点,剪断防盗网、翻窗入室实施盗窃,短短5个月作案6起,窃取大量财物。近日,南漳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王某(化名)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现已移送审查起诉。
2026年2月至6月,王某流窜至多个居民小区,深夜在楼下物色作案目标。锁定目标后,王某携带手动电缆剪,采取剪断防盗网、翻窗入室的方式,多次非法侵入居民住宅实施盗窃。
2月初,王某实施首次盗窃,剪断一户居民屋后防盗网钻窗入室,盗走白酒9瓶、手表一块。初次得手后,王某愈发胆大妄为,又分别在2月中旬、3月初、6月初故技重施,潜入三户居民家中,盗取白酒、书法字画等财物。
6月中旬,王某潜入徐某家中大肆行窃。翻窗入室后,他四处搜刮,将黄金项链、手镯、耳环,以及手表、古钱币、白酒等数十件财物盗走。
6月21日晚间,王某再次作案。他从一户人家后院废弃的排气扇管道钻入室内,窃得手表2块。之后,他翻越围墙进入隔壁住户家中继续行窃,不料吵醒了屋内的主人,王某慌忙翻窗逃离现场。
王某作案得手后,变卖部分金银首饰获利3万余元,还将盗得的19瓶白酒转手变卖。经专业机构价格认定,王某盗窃的涉案贵重财物总价值7万余元。8月14日,南漳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依法批准逮捕。9月14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王某采取剪断防盗网、翻窗入户等手段侵入多户居民住宅,不仅侵害群众财产权益,还严重破坏居民居家安全感。检察机关将全面核查全部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依法从严惩治犯罪,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保障居家生活安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离家外出时务必锁好门窗,定期检查、加固防盗网等安防设施;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与贵重首饰,条件允许可安装监控、报警设备。若遭遇入室盗窃,注意保护案发现场,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襄阳晚报》(2026年09月22日05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黄金丽 终审:金成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