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记者周娜 通讯员刘宇)《襄阳市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4月28日经襄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5月28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29日,在《条例》即将施行之际,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施行相关工作情况。
长渠又名白起渠,始建于公元前279年,距今已有2300多年历史。当年,秦国大将白起率军攻打楚国鄢都(今宜城境内),为“引水灌鄢”修筑长渠,后由“战渠”转变为“灌渠”。长渠干渠全长49.25公里,至今仍灌溉着南漳、宜城40多万亩良田。它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水利灌溉工程之一,2018年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被誉为“华夏第一渠”,是襄阳一张享誉世界的文化名片。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梅玫介绍,守护这份跨越两千多年的宝贵遗产,需要法治护航。开展长渠保护立法,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有效保护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迫切需求。当前,长渠保护仍面临部门管理权责不清、资金投入不足、损毁污染多发、执法依据不足、活化利用不够等问题,实践中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也亟待上升为制度规范。以立法强化灌溉保障、改善生态环境、弘扬历史价值,既回应群众期盼,也为长渠保护注入更坚实的法治底气。
《条例》共七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规划与保护、灌溉功能保障与工程管理、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重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健全多方协同保护责任体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明确市政府统筹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市、相关县(市)政府将遗产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经费保障;乡镇(街道)做好巡护宣传;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其他部门协同履职;遗产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护。
强化规划管控与遗产本体保护,守住保护空间底线。编制专项规划,建立保护清单和动态档案,划定遗产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统一设置保护标识,严管建设活动,禁止危害遗产本体行为;建设数字化监测预警平台,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兼顾遗产保护与灌溉功能保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长渠作为“活态遗产”,农业灌溉功能是核心价值之一。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落实计划用水、分时轮灌、有偿供水制度,统筹上下游用水需求。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推广节水技术,常态化开展渠道清淤、除险,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
推进沿线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擦亮生态底色。常态化监测水质,对入渠排污口开展排查溯源,规范沿线经营污水排放,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渠岸植被保育和水土流失防治,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推动遗产文化传承与合理利用,激活千年文脉。挖掘整理长渠水利技术、历史文献、民俗传说等文化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研究,支持研学教育、文旅融合、文创开发,在保护前提下推动活化利用。

9月29日,《襄阳市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记者 江旭东 摄
《襄阳日报》(2026年09月30日02版)
编辑:李培
审核:杨羽航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