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陈文捷 张博璇】“有了这笔救助金,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拿到司法救助金的张大爷(化名)精神状态明显好转,压在他心头两年多的烦心事终于化解。
2022年初,64岁的张大爷上山伐木时,被倾倒的树木砸伤,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雇主张某(化名)仅垫付部分医疗费。张大爷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采取多项执行措施后,赔偿款仅执行到位约十分之一。张大爷是家中主要劳动力,老伴常年体弱多病,家庭生计难以为继,生活陷入困境。
2026年7月,南漳县检察院干警在综治中心接访时,了解到张大爷的特殊困境。案件承办检察官调取原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查实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不具备继续执行条件,随后上门走访张大爷,核实其伤残恢复情况、家庭收入及医疗开支,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起初,张大爷因赔偿款未足额到位心存不满。检察官多次上门释法说理,向其说明本案属于执行不能,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告知司法救助是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措施,并非替代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耐心沟通,张大爷心结逐步解开。考虑到县级司法救助额度有限,该院逐级上报争取支持,成功为张大爷申请省、市、县三级联合司法救助,有效缓解其家庭生活困难。
检察官提醒,农村伐木作业风险较高。雇工方应择优选用经验丰富、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人员,作业前勘察现场环境、规划安全撤离路线,杜绝上下方同步作业,严防安全事故。同时,雇用临时务工人员应签订书面用工协议、留存付款凭证,事故发生后便于依法划分责任、妥善处置纠纷。
《襄阳晚报》(2026年10月27日05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刘靓 终审:李云飞






